“在万紫千红酒吧!”由衣答道。
林晨一听更为恼火了,“特么,我一个高中生,高考考完了都没去过酒吧的人,一个初中生竟然去酒吧?”
“不行,我特么必须得跟去看看。”
说完,林晨便打个车连忙往万紫千红酒吧赶去。
他生怕自己晚了一步,不懂事的妹妹会被那几个混子欺负。
好在酒吧离家不远,不过十分钟林晨便到了酒吧。
长这么大,林晨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地方,在之前他还对酒吧钓妹子的传说十分好奇,想着哪天去酒吧也能简单因分手需要放纵寻找安慰的失足少女。
不过今天,林晨担心妹妹还来不及,哪里对这事儿还抱有那么多期望。
走进酒吧,放纵、震耳欲聋的重金属因为瞬间盖过了林晨所有感官。
这个城市的人们,最原始的欲望,跟着音乐肆意摇摆的身体,还有滚滚红尘扑面而来。
舞台上衣着暴露的舞女尽情展现她们美丽动人的身姿,企图今晚能钓到一个愿意为她们支付一笔不少费用的有钱男人。
里面的声音太过嘈杂,人流拥挤。
林晨找了一会儿,仍旧没有找人他妹妹林茜的身影。
就在这时,舞台上舞女忽然退了下去,只见四个男人,带着一个女人抱着吉他走上了舞台。
这几人皆是涂了厚厚的烟熏妆,画着浓重的眼影,穿着的是无袖摇滚风格的皮衣。
几人一出场,酒吧顿时沸腾了。
“光蛇乐队……光蛇乐队!”
“我们爱你!”
“啊啊啊!”
林晨抬眼一看,这不正是那天崔净源邀请到学校进行表演的那个乐队么?
下面这么一尖叫,林晨立马发现了林茜的声音,侧头一望。
只见林茜正和那几个男孩子坐在一块儿,桌上摆着几瓶百威。
一共四个男人,还有另外两个女孩儿。
这两个女孩儿无一不是画着浓妆,穿着露肩装,露脐装……
正如林晨那个年代的杀马特,非主流一般,这是他们这个年代特有的流行风俗。
并不是说有多深恶痛绝,这些孩子不过是想吸引人们的目光,把自己表现的特立独行一些。
只是,林晨实在难以接受自己的妹妹竟然和这些人混迹在一起。
他快步上前,朝林茜走去。
林茜一看是林晨来了,顿时脸色一变,就像被兔子被抓住了尾巴一般。
林晨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逆反心理比较强盛,直接训诫一顿,怕是反而还以产生不好的效果。
林晨便强行忍住心中的不耐,走到林茜面前,沉着脸问道:“你怎么会在这儿玩?”
林茜偏过头,眼中闪过一丝不耐,抱怨说:“哎呀!哥……我又不小了,我又不是小孩子,这好不容易放假我出来玩儿下又怎么了?”
“再说我就是和几个同学一起,又不是什么外人都是同学。”
“你就不要老是管着好不好?”
林晨深吸了口气,强压着心中的不耐,问:“那你怎么能在这儿玩?”“在这儿玩怎么了?”